扬州炒饭证明商标成功注册

扬州炒饭证明商标成功注册

最近,扬州市烹饪协会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证,扬州炒饭证明商标成功注册。

扬州炒饭源于扬州,享誉海内外。在市委、市政府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下, 2000 年 7 月 11 日 ,扬州市烹饪协会开始启动商标注册工作,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扬州炒饭集体商标。但由于扬州炒饭已成为菜肴的专用名称,凡有华人的地方便有扬州炒饭,舆论认为如予注册,将会封杀市外、省外、国外的扬州炒饭,在海内外引起很大震动,并被国家商标局驳回。 2002 年 12 月,经市烹协经请教商标专家,改为申请扬州炒饭证明商标。为消除市外、省外、国外关于“禁炒”扬州炒饭的担忧,经国家商标局提议,放弃了名称专用权。即市外、省外、国外仍正常经营、供应扬州炒饭。 2007 年 12 月,市烹协再度申请扬州炒饭集体商标。这次申报虽未审定,但国家商标局于 2008 年 5 月通知市烹协,只能将商标外延缩小至炒饭,以避免消费者误认。市烹协迅速作了回应,按要求缩小了品种外延。 2008 年 9 月 13 日 ,经八年的不懈努力,国家商标局给予扬州炒饭证明商标,在 2008 年第 34 期国家商标局《商标公告》中册中公示。 2008 年 12 月 14 日 发给商标注册许可证。

扬州炒饭证明商标成功注册,标志国家商标局从法律上认可扬州是扬州炒饭的原产地,认可其原料、制作方法。将对做大做强扬州炒饭品牌、传承扬州炒饭制作技艺,弘扬扬州炒饭文化,宣传扬州,产生深远的影响。

最近,市烹协制定了《扬州炒饭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》,规定“经考察,已领取营业执照,具有一定的生产、经营条件和厨师力量,自愿执行《扬州炒饭标准》的企业可使用扬州炒饭商标。

 


 主办:扬州市烹饪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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